8月3日,上期所发布公告。为保障上期所石油沥青期货平稳运行,加强对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上期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注册商品管理规定》(2016年10月修订版)进行了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注册商品管理规定》(2016年10月修订版)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二章商品注册方面,一是契合国家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将第三条中的OHSAS 18001调整为ISO 450001(或GB/T 450001)。二是注册商品的质量标准与质量检查等与石油沥青检验细则保持一致。三是结合产业客户反馈意见,适当扩大石油沥青产品认证准入范围。
第三章日常抽检和年度检查方面,一是完善日常抽检和年度检查的具体内容。二是明确日常抽检和年度抽检费用承担主体,日常抽检费用由注册企业承担,年度抽检费用由交易所承担。三是结合抽检实际操作流程,抽检商品范围增加注册企业库存。
第四章注册资格的暂停、取消及其他方面,一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扩充了自律监管措施情形,增加商标权属存在争议、企业被相关政府机构列为失信企业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二是完善注册信息变更备案情形,将注册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更名、变更公司形式归入变更备案流程,简化注册企业及交易所操作流程,并新增商品标识样式及商标变更、替换等变更情形。三是增加注册企业注销资格后的善后工作要求,注册企业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注销注册资格,但应配合交易所做好相应工作。
第五章附则方面,一是对注册商品管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进行微调,增加提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等相关表述。二是对注册登记表进行细节优化。
来源:期货日报网